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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地实施全域封控管理
【2022/4/18 7:36:52】 【作者/来源:本站整理】  【阅读:301次】 

关于迁安市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迁安市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4月17日24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迁安市全域。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市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禁止通行。

6.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7.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商促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等部门要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8.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KTV、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9.市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10.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屏障。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我们在市民公共服务热线12345专门开设了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如有困难,请随时致电,我们24小时为大家服务!

迁西县关于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我县周边出现风险人员,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迁西县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交通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周边区域摆摊设点、隔护栏流动兜售食品等。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迁西疫情防控屏障。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关于滦州市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我市过境高速沿线出现风险人员,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滦州市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交通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周边区域摆摊设点、隔护栏流动兜售食品等。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滦州疫情防控屏障。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