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国务院发布未来五年钢铁业去产能计划,已经过去了两个月。真正落实压减目标的省份并不多。不少地方在观望,压减幅度定在哪个刻度上才是合适的?
4月9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骆铁军在一个公开论坛上提到,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在核定各省任务基数。该论坛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主办,“降产量、去产能”是论坛部分主题。
财新记者了解到,目前各省虽然都向省内各家钢铁企业传达了中央精神,但是真正落实压减目标的省份并不多。截至发稿时为止,江苏、山东、河南等省没有明确未来压减目标,其省内企业也未接到硬性压减产能正式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已经确定,2016年压减1000万吨,并已经陆续将任务分解到唐山、武安、邯郸等地。由于大部分企业不愿意主动“去产能”,压减任务只好在地区内钢铁企业当中“摊派”,每家按产能和比例认领各自的压减任务。
多家钢铁企业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一刀切”和“摊派”像是回到计划经济,如此“去产能”或将破坏市场公平与效率。
设定基数“一刀切”
国务院于今年2月发布《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在未来5年内共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亿-1.5亿吨。各省级政府负责压减本省内钢铁产能,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压减中央直属钢铁企业产能。
1亿-1.5亿吨究竟在全国产能中占比多少,业内存在不同说法。争议在于分母大小。据财新记者了解,出台《意见》之前,政府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国家统计局每年6月份之后公布上一年度粗钢产能数据。因此,目前中国粗钢产能数据更新到2014年的11.3亿吨。
既然全国产能化解目标定在1.5亿吨,则化解幅度约为2014年总产能的13.3%。于是各省现有产能的13.3%就设定为当地去产能基数。所谓基数是指,化解产能数量只能大于或等于该数字。比基数少将被视作没有完成任务。
具体而言,各省产能扣除当地央企产能后,所剩部分的13.3%视作该省产能压减目标。由各省级政府负责落实。中央直属钢铁企业,如宝钢、鞍钢、武钢、新兴际华等,以本企业总产能的13.3%作为压减目标,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落实。
业内专家对财新记者表示:各省钢铁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力各不相同,无论产能先进与否,各省至少要压减各自产能的13.3%,等比例化解原则类似“一刀切”,又违中央依据市场原则化解产能过剩的总基调。
超基数压减
在4月9日论坛上,骆铁军还透露,有些省份不以13.3%设定压减目标。这些省份又分两类。
一类是已经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年1月,环境保护部宣布已经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另一类是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政策措施。随后陆续有一些省份出台本身调整总体方案,并上报获批复同意。
骆铁军透露说,这些省份压减产能要按原计划执行。
以河北省为例。河北是中国钢产量最大的省份,其在2013年9月公布《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河北省从方案公布之日起到2017年,全省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又批复了《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宣布河北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
目前河北省钢铁总产能大约为3亿吨,占全国总产能大约27%。如果要将总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那么河北省将在未来5年压减产能1亿吨。这同时意味着全国三分之二的压减任务可以完成。
山东省是另一个产钢大省。其在也在2013年公布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到2015年底,将本省钢铁产能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实际上,山东省2015年全年实际粗钢产量为6619万吨,超过实际产能控制量1600多万吨。
目前山东省内钢铁总产能约为8000万吨。依据原有目标,山东省未来需要压减的产能达到3000万吨左右。
依据这些原则可以看出:产能总量大的地区,压减产能目标不仅超过总产能13.3%的基数,而且会更大幅度压减。
一位接近政府部分的人士表示,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担心,即便5年压减1.5亿吨钢铁产能,依然无法使整个行业恢复到较为合理的利润水平,于是希望将压减总目标提到2亿吨,因此力主产能大的省份超基数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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